快看!11张征地通告,涉及高新区、相城区、姑苏区,有你家吗?
所属分类: 本地新闻 2018-12-27 09:27:15 编辑:duye 浏览次数 735 次
近日,苏州市政府十张征地通告连发
还有1张姑苏区政府发出征地公告
共计11张
征地范围涉及:高新区、相城区、姑苏区
12月20日三张征地公告可点击:最新征地通告来了!涉及高新区通安、浒墅关等地
“ 12月24日,7张征地公告联发!涉及:
苏州市人民政府征收土地方案通告 苏府通〔2018〕86号
经江苏省人民政府《关于苏州市相城区石碑泾路二期工程建设用地的批复》(苏政地〔2018〕4331号)文件批准,同意我市征收集体土地1.8988公顷,其中耕地0.3731公顷。
相城区北桥街道新北村村集体,楼巷3、4、7组,思桥3、5组。
(一)相城区北桥街道新北村村集体0.0532公顷; (二)相城区北桥街道新北村楼巷3组0.7390公顷,其中耕地0.0121公顷; (三)相城区北桥街道新北村楼巷4组0.2188公顷; (四)相城区北桥街道新北村楼巷7组0.4597公顷,其中耕地0.3580公顷; (五)相城区北桥街道新北村思桥3组0.4120公顷,其中耕地0.0030公顷; (六)相城区北桥街道新北村思桥5组0.0161公顷。
土地补偿和安置补助费标准
由征地单位与被征地村组按实结算
苏州市人民政府征收土地方案通告 苏府通〔2018〕87号
经江苏省人民政府《关于苏州市相城区望泾路(漕湖大道—五星路)工程建设用地的批复》(苏政地〔2018〕4332号)文件批准,同意我市征收集体土地1.1706公顷。
相城区北桥街道汤浜村村集体、24组。
(一)相城区北桥街道汤浜村村集体1.1646公顷; (二)相城区北桥街道汤浜村24组0.0060公顷。
土地补偿和安置补助费标准
由征地单位与被征地村组按实结算
苏州市人民政府征收土地方案通告 苏府通〔2018〕88号
经江苏省人民政府《关于苏州市相城区锡埭路改扩建工程建设用地的批复》(苏政地〔2018〕4333号)文件批准,同意我市征收集体土地0.6088公顷,其中耕地0.4128公顷。
相城区黄埭镇斜桥村村集体,上浜7、12组。
(一)相城区黄埭镇斜桥村村集体0.4274公顷,其中耕地0.3255公顷; (二)相城区黄埭镇斜桥村上浜7组0.0003公顷; (三)相城区黄埭镇斜桥村上浜12组0.1811公顷,其中耕地0.0873公顷。
土地补偿和安置补助费标准
由征地单位与被征地村组按实结算
苏州市人民政府征收土地方案通告 苏府通〔2018〕89号
经江苏省人民政府《关于苏州市相城区昌兴路(凤湖路—欣苑路)工程建设用地的批复》(苏政地〔2018〕4334号)文件批准,同意我市征收集体土地7.0619公顷,其中耕地3.4818公顷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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